据山西省检察院披露,2011年8月至2015年10月,郭海任山煤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期间,为追求山煤集团的销售业绩,在未对陈某某“德正系”公司进行全面资信调查的情况下,主导集团下属公司与“德正系”公司开展有色金属贸易。2014年4月,“德正系”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山煤集团损失43亿余元。
山煤集团是山西省唯一一家拥有煤炭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这样一家专业的贸易企业,由于郭海等相关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了40多亿元的巨额国有资金损失,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据一位在山煤集团总部供职的人士披露,由于巨额资金损失,山煤集团一度发不出工资,郭海贪腐之事也在公司内外疯传,很多员工去举报郭海。
虽然渎职导致43亿资金损失且遭到众人举报,郭海却一直安然无恙。其虽曾在2015年10月24日卸任后被传落马,但却通过公开亮相的方式“力证平安”。
是员工举报官方不调查吗?转隶前曾任山西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的省纪委第二执纪审查(调查)室主任周跃武告诉媒体记者,当年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已经立案,但由于《刑法》第168条规定国有企业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由公安机关管辖,就搁置了。“当时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纪委都展开了调查,但由于反腐败力量分散,谁都管却谁都没管得住、管到位。”调查3年没有结案,导致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郭海究竟有什么能量,被调查三年居然还平安无事!”
2017年1月19日,山西省监委挂牌成立,2月初,监委收到了领导批转的关于郭海的问题线索,要求他们进行审查研判。按照中办印发的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试点决定,山西省监委认定其对该案具有管辖权限。
“抓紧”“速办”!在山西省委书记亲自过问并统一指挥下,当年2月26日,山西省监委启动初核,3月21日就决定对郭海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间,郭海不仅承认了自己失职渎职的问题,还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1600多万元的情况。
2017年6月1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后指定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年6月22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7月15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被告人郭海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宣判后,郭海未提出上诉。
山西省检察院称,2009年至2015年,郭海利用担任同煤集团副总、山煤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兼任A股上市公司山煤国际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3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00余万元。
以此来看,郭海受贿金额确实也不在小数,这也与此前相传的腐败传闻以及官方所述严重违纪相吻合,不过与其相比,此次案情披露最大的“看点”当属因自己不当决策使山煤集团失陷“德正系”百亿骗贷案。
山西省检察院表示,2011年8月至2015年10月,郭海担任山煤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期间,为追求山煤集团的销售业绩,在未对陈某某“德正系”公司进行全面资信调查的情况下,主导集团下属公司与“德正系”公司开展有色金属贸易,2014年4月,“德正系”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山煤集团损失43亿余元,而这是官方首次明确作为时任掌门人的郭海应该对此事担责。
其实对于山煤集团卷入“德正系”骗贷案市场早有耳闻:2014年6月前后,媒体首先爆出“德正系”企业利用有色金属仓储单重复向多家银行抵押骗取贷款,骗贷金额高达逾百亿,除数十家金融机构卷入外,包括山煤集团等实体企业也被牵连,至此“德正系”骗贷案发。
公开信息显示,当时山煤集团主要通过旗下山煤国际子公司山煤煤炭与德正系开展氧化铝等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其实质主要承担中间“倒手”环节,上下游企业均为德正系企业。在案发前山煤煤炭向上游企业支付价款之后,但之后下游企业因“德正系”资金链断裂导致未能向山煤煤炭支付货款。
虽然在案发后,山煤煤炭便很快向山西高院起诉“德正系”企业,要求对方及时支付相关货款,但是此时德正系显然无力偿还,山煤国际及大股东山煤集团因此遭受巨大损失显然已成事实,为此山煤国际被迫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在此背景下,山煤国际2014年和2015年两年净利润分别亏损高达17.2亿元、23.8亿元,并因连续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这其中与煤炭市场低迷有一定关系,但大额计提显然是造成巨额亏损的重要原因。上市公司如此,作为大股东的山煤集团财务数据自然也不会好看,2014年便亏损高达22.15亿元。有媒体报道称,由于受巨额资金损失影响,山煤集团曾一度发不出工资,旗下企业生产经营更是举步维艰。
虽然之后随着郭海在山煤集团相关领导职务相继被免,导致其被查传闻频频,但大多并未提及是否应该为集团卷入“德正系”骗贷案担责。不过在2017年山西省公开对郭海进行调查之后,山西省纪委监委认为郭海除涉嫌大额受贿之外,还涉嫌职务犯罪,显然监管部门或已认为作为集团掌门人的郭海对山煤在德正系骗贷案中遭受的巨额财产损失难辞其咎。
如今,这一猜测得以证实,不过山煤集团最终因此遭受财产损失数额高达43亿余元,仍颇令人意外,这也远超当初陈川平在太钢集团因违规决策造成的9亿元国有资产损失。
据财新网2014年7月23日报道:
一家“德正系” 多大贷款敞口
记者:吴红毓然 黄凯茜
从青岛港(06198.HK)被有关部门启动大宗商品融资调查开始,迄今已一月有余(相关报道见本刊2014年第24期“‘德正系’百亿贷款危机”),涉案金额还在不断翻高。财新记者获悉,青岛当地18家中资行关于“德正系”的风险敞口为108亿元,中资银行对其在全国的关联公司进行排查,贷款敞口则升至200亿元。
一位外资银行相关人士透露,外资银行牵涉更重,“在青岛当地,中资行和外资行牵涉资金一共近50亿美元”。
债权银行人士指出,本来青岛市政府想协调陈基鸿与债权银行代表、有关监管部门见面,进行债权重组安排,但由于涉及到反腐案,且不止涉及一位落马官员,此事未能成行。目前信息不对称,债权人都很被动,重组可谓毫无进展,银行“连清收都没法做”。
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青岛港涉案氧化铝、铝锭及电解铜的库存分别约为30万吨、7万至8万吨及2万吨,仓库在青岛港大港分公司。“我去看过,涉案标的物都在,但是被质押了多少倍,产生了多少金额,谁都说不清楚。”前述外资银行人士说。
此前财新报道,仅铝锭一项,在中资银行的统计中,就至少被重复质押了3倍,要是加上交易对手及外资银行,杠杆就更大了。“20倍都有可能,”该人士称,“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关联客户,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原告,这个事情没有那么容易解决。”
7月17日,青岛港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指出,“调查显示,仓单是‘德正系’个人私刻公章后伪造的证明。”该人士指出,有人私刻大港公司公章伪造假仓单,在多家银行进行重复质押,这些假仓单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他指出,嫌疑人不仅私刻伪造了青岛港的公章和仓单,同时也盗用中外运等多家企业的公章进行作案。
进展
“德正系”以德正资源及其子公司德诚矿业为核心企业,海内外公司众多,实际控制人为陈基鸿、陈基隆两兄弟。因涉西部矿业(601168.SH)前董事长毛小兵一案,陈基鸿于4月底被带走,至今仍被控制,且无法通话;多位相关人士指出,陈基隆已回新加坡,但不露面。“一个没有领头羊的民营企业,资产被查封,没有经营了。”一位中行人士说。
银行人士指出,截至2013年底,德诚矿业在银行没有一笔不良贷款,连关注类贷款都没有。陈基鸿被查是整件事情的导火索,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到期不能兑付,目前只能垫款。“外地的债权人过来要账,银行才发现问题。”一位监管机构人士说。
近期,财新记者独家了解到,青岛当地18家中资金融机构给“德正系”贷款敞口包括中国银行20.83亿元、进出口银行16.69亿元、民生银行10.84亿元、交通银行10亿元、工商银行8.1亿元、日照银行7.93亿元等,中信、建行、农行、恒丰银行也在5亿元左右。
银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从6月起,德诚矿业及部分关联公司(如青岛恒通进出口公司)的高管就“基本失联”,公司法人不在青岛,只有两名高管及中层干部成立临时小组维持公司运转。一位德诚矿业代理商指出,德诚矿业总经理江平和高管杨悦也去了新加坡。
一位青岛当地监管机构人士表示,除了由中行、民生牵头的债权委员会,还成立了三个工作小组,分由人行青岛分行、青岛公安局、青岛港务局交通委员会牵头。“彼此之间很难有太多沟通,各做各的。”前述人士认为,主要信息都在公安局手里,债权行束手无策。
起诉“德正系”
干着急的债权银行及企业纷纷申请冻结相关资产,起诉德诚矿业等公司甚至陈基鸿本人。6月底,山煤国际(600546.SH)发表公告,起诉德诚矿业及五家其上下游公司,因这些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货款,涉及金额外贸项下1.2亿美元,及内贸项下3.5亿元人民币,共约10亿元人民币。7月10日,山西省高法正式受理此案。
7月8日,渣打银行在香港正式起诉陈基鸿本人,提出追讨近2.21亿元的本金欠款,因陈基鸿所控制的中骏资源(香港)公司未能归还4000万美元贷款。
7月10日,南非标准银行发表声明,称该行通过旗下伦敦子公司启动司法程序,对可能失踪的青岛港铝库存做资产保全,涉资1.7亿美元;同时,对4000万美元的担保贷款也申请资产保全。
一位当地监管人士透露,有部分银行通过找德诚矿业的担保人,要求追加担保或承担部分贷款,而非走司法程序。
除了德正资源的关联公司互保,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万向资源等均与其有担保关系。
财新记者了解到,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给德诚矿业提供了40亿元左右的担保。6月24日晚间,鄂尔多斯(600295.SH)公告称,公司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持有的该公司4.2亿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0%),由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申请,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较为蹊跷的是,6月13日晚间,鄂尔多斯发布公告称,中行山东分行和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冻结大股东4.2亿股股份。当晚鄂尔多斯又发公告表示,中行山东分行又申请解除冻结,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便解除相关股份冻结。中行相关人士对财新记者回应称,由于债权人太多,所有的资产保全由债权委员会来统一进行,由政府出面组织法院立案。
当地监管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银行并未起诉青岛港,但青岛港作为第三方监理公司,负有连带责任。他指出,以前由青岛港集团直管仓单的签字权,后来下放给旗下物流公司,管理上比较混乱。在目前中国的动产质押登记制度下,仓单没有统一的格式,因此也无法从青岛港找到留存的副本来确认。
20余家企业齐陷
目前,债权银行及监管机构对“德正系”的关联公司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由最初的180多家,逐步缩小范围。据一债权银行透露,德正资源在全国各省市的关联公司多达60余家。
经银行梳理,这些关联公司包括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化隆先奇铝业有限公司、青岛世纪盛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锦绣前程置业有限公司、阳新鸿骏铝业有限公司、青岛佳欣置业有限公司、湖北鸿骏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鸿信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佳联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磐石佳联铝业有限公司、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之间多有互保,形成一条极度危险的高杠杆担保链。
一位接近青岛银行人士指出,作为本地银行,青岛银行这次却侥幸逃脱,没给“德正系”一分钱贷款,就是因为发现“德正系”关联公司太多太复杂,“不敢贷”。德诚矿业在多家银行都是总行级的重点客户,据称单笔授信金额都在3亿元以上,“当时问他们用什么担保,就说用‘信用’”。
一位大行人士表示,“德正系”在外地的关联公司贸易融资方式不是很正规,多采取转口贸易套利,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将贷款套现之后,资金又多投向了房地产。该行觉得“德正系”关联公司风险难以管控,于2013年底退出了广东、新疆等地业务。
据财新记者了解,跟德诚有贸易往来的公司目前有20多家,包括山煤集团、鄂尔多斯集团、中铝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也有外资企业如瑞士能源贸易商摩科瑞、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栢银资源有限公司,还有一些民企代理商,如南京昌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勤海盛鑫贸易有限公司等。
德诚矿业指定的境外上游企业为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下游企业为广南(香港)有限公司及新联国际公司,由德诚矿业和化隆先奇担保(陈基鸿亦为化隆先奇的实际控制人)。山煤国际公告称,当山煤进出口公司据外贸合同向下游企业交付仓单等货权转移凭证时,下游企业未向山煤进出口公司付款。
内贸交易亦如是。山煤进出口公司向上游德诚矿业购买产品后,销售给青岛亿达矿业,而亿达矿业未能如期付款,这项交易的担保方为德正资源。当山煤进出口公司出示相关凭证时,这些公司均“明确表示不能按期归还已到期及未到期债务”。
部分小型代理商由于远期信用证到期,未能收到下游公司的垫付款,甚至面临破产危机。■
来源:山西资本圈、财新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