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33.5万!山西省农联社违法遭重罚


2019-12-09 19:16:34   阅读:10.2k+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并银罚字〔2019〕第20号)显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山西省农联社”)违反了人民币账户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3.5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山西省农联社成立于2005年8月18日,注册资本2630万人民币,崔联会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省内113家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成。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是由山西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自1945年全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屯留罗村信用社成立,迄今已有七十余年的历史。先后经历过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农金体改办和银监会代管。2005年8月,经省委、省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对辖内社员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目前,共有省、市、县、乡四级机构3182个。其中,省级机构1家,市级机构11家,县级机构108家,营业网点3062个,从业人员4万余人,是全省唯一一家服务范围覆盖到各县(市、区)、乡(镇)、村的金融机构。截至2018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到1142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76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765亿元。资产总额、存贷款余额均居全省金融机构之首。截至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达3944亿元,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0%左右。精准扶贫贷款总余额254亿元。小微贷款余额达2665亿元,占到全省银行业小微贷款余额的40%以上,连续多年实现了“三个不低于”目标和监管要求。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