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太原分行又被处罚!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多个基层行存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贷前调查不尽职,形成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违规事实,被罚款25万元。同时,因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被罚款20万元。共计被罚款45万。
6月18日,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新发布,具体如下。
被处罚——
单位:建设银行太原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冯利军;个人:刘晓灵、罗晓敏、王俊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多个基层行存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贷前调查不尽职,形成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违规事实
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刘晓灵、罗晓敏、王俊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贷前调查不尽职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罚款25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对刘晓灵、罗晓敏、王俊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山西银保监局;作出处罚决定日期:6月4日
值得注意的是:
2020年3月,因向购买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违规发放住房贷款,建设银行太原分行被处以35万元罚款,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20年5月,建设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因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不严,被山西银保监局予以30万元罚款,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短短不到3个月,建设银行领了山西银保监局三张罚单,累计被罚110万元,频率颇高。
有意思的是,三张罚单中两张都跟房贷有关系,可见金融系统对房地产的调控还没有放松。
比如3月份那张罚单,因向购买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违规发放住房贷款,建设银行太原分行被处以35万元罚款,
是因为今年年初,山西银保监局出了一个通知:《山西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的通知》。
其中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新建商品房按揭贷款,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放款依据之一。同时,将加强购房者贷款资质审核,强化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流向监管,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
银保监局为什么要这么做?
山西银保监局指出,部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存在较多违规问题,风险隐患较大,发布该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将规范房地产市场信贷环境,减少购房者遭遇购房风险。
说白了,期房放贷有一定的风险。
大家知道,这两年经济形势不是很好,一方面开发商资金压力大,万一资金链断了,楼烂尾了,购房者选择弃房断供,这笔房贷对银行来说,就成了坏账,坏一个不要紧,坏一批就可怕了,官方叫系统性金融风险。
这个规定一是为了保护银行,银行出问题了,经济可就真危机了。
而从我们买房者的角度来讲,这个政策也是一个保障,让我们不至于再买到烂尾楼。太原的烂尾楼不少,背后有多少欲哭无泪的家庭。
但是,现房和期房是存在明显价差的,这样一来,开发商必然会涨价,也抬高了我们的购房成本,俗话说的好,甘蔗没有两头甜。
对开发商来说,这个政策绝对考验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在房地产快周转的时代,很多开发商都扛不住这个规定带来的资金压力。
那这个政策真的能严格执行吗?
不见得,即便给建设银行太原分行的第一张罚单已经罚出。
要知道,太原目前在售楼盘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未封顶,从开工到封顶建设工期约为一年半,“封顶放贷”政策将导致企业回款周期约延长400天。
如果真的严格执行,多少资金实力不强的开发商会面临危机?又有多少购房者因为不能贷款而推迟购房?对市场影响巨大。
换个角度,在银保监局出台这个政策的背后,或许我们能嗅到官方对楼市的一些判断。
来源:世界晋商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