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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贷款!行长被警告,山西这两家银行各重罚40万、20万


2021-04-26 21:54:15   阅读:10.2k+

世界晋商网在山西银保监局官网发现:因为违规发放贷款。兴县汇泽村镇银行和汾阳九都村镇银行最近分别被罚40万、20万,相关责任人还被予以警告和罚款。

兴县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兴县汇泽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1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监管局批准,由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新建东路。牛仲旺 曾担任汇泽村镇银行行长。

 

 

汾阳市九都村镇银行是由山西尧都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汾阳市首家股份制银行。汾阳市九都村镇银行行长郭建经目前担任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山西远峰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吕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郭建经、朱永明

单位

名称

汾阳市九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周永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汾阳九都村镇银行予以罚款20万元;对郭建经、朱永明予以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吕梁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4月9日

 

来源:山西银保监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