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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金融办成历史,山西这三家机构同日挂牌


2024-02-01 10:29:05   阅读:11.9k+

继去年山西银保监局退出历史之后,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挥手告别了时代。

1月31日,“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正式挂牌,与过去的“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比,少了“监督”二字。两字之差背后,是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变革。

同日,地方金融两委——中共山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山西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一同完成揭牌。

晋融社发现,原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也已完成名称变更。

这一变化可以从2023年3月16日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中找出依据。

《方案》提及,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

同时,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作为党中央派出机关,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金融系统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具体到地方层面,《方案》指出,要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光大证券首席金融业分析师王一峰对《证券时报》表示,《方案》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亮点在于,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此前负责的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职能剥离,回归并聚焦监管的职责本源。

“以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由于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的牌子,既承担当地的金融发展职责,又行使对‘7+4’类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将发展和监管职能分离,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王一峰称。

所谓“7+4”类金融组织,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七类金融机构,以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辖区内的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

中诚信国际研究员卢菱歌对中国财经报表示,此前“7+4”类金融机构的部分活动可能监管环境相对宽松,未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或将趋严。

据晋融社了解,进入2024年,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正在加速落地,在山西之前,已有十余地地方金融管理局亮相。

那么,机构改革后,人事如何配置?

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暂未做出更新,但晋融社翻阅在山西之前挂牌的其他地方金融管理局、地方金融两委发现,地方金融管理局核心领导班子通常会沿用前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成员,地方金融委办公室以及金融工委则一般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