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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款35万元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爱斌警告


2024-07-01 10:46:41   阅读:10.4k+


2024年6月25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接受成员单位委托,向非成员单位发放委托贷款行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局责令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改正,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对张爱斌(时任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处以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金管罚决字〔2024〕11号
被处罚当事人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接受成员单位委托,向非成员单位发放委托贷款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罚款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6月18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金管罚决字〔2024〕12号
被处罚当事人张爱斌(时任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接受成员单位委托,向非成员单位发放委托贷款行为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