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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委会成立:国开行牵头,晋豫苏三地政府参与


2018-08-31 20:07:13   阅读:10.2k+
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委会成立:国开行牵头,晋豫苏三地政府参与

 

作者:山西资本圈

8月30日晚间,仍处于债务旋涡中的山西A股上市公司永泰能源披露了2018年上半年业绩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69亿元,净利润增逾三成达到3.37亿元,无论从营收规模还是资产体量,永泰能源仍是山西最大的A股民营上市公司和民营能源企业。

当然,对于这家在山西迅速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山西省政府对于永泰能源目前境遇也尤为重视,早在此前便曾有消息称,山西省政府一方面指导山西本地金融机构支持永泰能源,另一方面则是上报银监会等主管部门,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指导。

如今在山西省政府等相关部门伸出“援手”之后,各方对于永泰能源及控股股东永泰集团的态度也开始变得更为积极。尤其近日北京国资旗下的京能集团拟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形式“入主”永泰集团的消息,更是让永泰集团债务问题得以尽快解决显现了更多曙光。

而就在半年报披露的同时,山西资本圈注意到,永泰能源还披露一则名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的公告”,内容显示为妥善处理永泰集团债务问题,根据银保监会工作部署,在此前的8月23日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除70余家金融债权机构、部分债券受托管理机构及债券持有人参会外,包括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山西省、河南省、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出席了此次会议,集中对永泰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纪要显示,会议要求要从维护金融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风险扩散的大局出发,以支持永泰集团企业健康发展与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并重为原则,积极稳妥化解永泰集团债务风险,稳定市场信心。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此次会议一方面建立了由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牵头,人民银行、证监会及山西省、河南省、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等支持与配合的永泰集团风险化解工作协调机制;另一方面则是此次会议的“重头戏”——成立由众多金融机构组成的永泰集团金融机构总行级债权人委员会。

公告显示,永泰集团债委会由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席行, 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民生银行、张家口银行、工商银行、廊坊银行、渤海银行为副主席行,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全部为债委会成员单位。其余金融债权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指示精神及“同债同权”的 原则,与债委会一致行动,鼓励加入债委会,共同化解永泰集团债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为更好让成立大会精神落到“实处”,此次会议还对债委会各成员及永泰集团进行了明确要求:

债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一致行动形成合力,不抽贷、不压贷,妥善处理到期债务;不采取起诉、查封资产等措施, 已发生诉讼和查封的要按照有利于重组和风险化解的原则,妥善协商处理,不影响实体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债委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银保监会关于债委会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与永泰集团的沟通协调,充分协商,求大同、存小异,确保在公正、 公平的基础上制定永泰集团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永泰集团要切实担负起搞好生产经营和风险化解的主要责任,强化风险控制、改进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好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保障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按照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全力配合债委会各项工作, 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战略重组,改善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实力,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

而从上述要求来看,无论是银保监会、人行、证监会三大监管部门还是山西、河南、江苏苏州永泰集团三大产业集中地政府,都希望永泰集团众债权人妥善处理到期债务,既要保障各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又最大程度上实现永泰能源等永泰系公司能够继续正常经营,避免出现经营停滞等恶性循环,所以未来进展值得关注。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