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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一企业被指私挖滥采,曾因越界开采、污染等问题被罚


2018-09-01 19:55:15   阅读:10.7k+

远峰公司位于汾阳市区20多公里外的杨家庄镇山沟里,当地人把那里统称为蚂蚁沟,石灰石矿产资源丰富。胡健 摄
 
近日,有民众举报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杨家庄镇北偏城村的汾阳市远峰高钙石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峰公司”)存在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环境污染等问题。30日,记者跟随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地采访。
 
郑维忠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范丽芳 摄
 
远峰公司位于汾阳市区20多公里外的杨家庄镇山沟里,当地人把那里统称为蚂蚁沟,石灰石矿产资源丰富。2006年到2009年期间,汾阳市陆续关闭几十座采矿点、土立窑和石料加工点,以期减少环境污染。期间,以石灰石露天开采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的远峰公司在此选址建厂。
 
被李杰山拆了封条的房间内陈列着变电箱等。范丽芳 摄
 
据山西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汾阳市远峰高钙石灰工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07月22日成立,2016年9月29日由郭兴根、郭建经两位股东变更为,宋美珍和郭兴根,而郭兴根与郭建经为父子关系。目前,法人代表郭兴根担任执行董事,其子郭建经担任监事一职。
 
随后,经过数年发展,目前该公司已从当初的蚂蚁河分公司(当地人叫二厂),发展为现在的三个厂区(当地人以一厂、二厂、三厂称呼),每个厂区相隔约一两公里。被民众举报私挖滥采的就是2015年开始新建的且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三厂(舍科村大沟)。
 
等待拆除的三厂违建设备。范丽芳 摄
 
当日,记者驱车进入厂区。自称远峰公司副总经理的李杰山否认郭建经与该企业有关系,同时他也坦承,三厂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在2018年就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现在工人们正在拆除采矿设备。
 
但该说法与一处罚决定书自相矛盾。据汾阳市国土资源局介绍,该局在2018年5月份的一次日常监管中,发现该公司因“越界开采石灰岩矿”,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工人们正在完善一厂的防尘设备。但据杨家庄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范箭飞介绍,该公司并未取得相关土地使用证件。范丽芳 摄
 
据汾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郑维忠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5月,该公司因越界开采石灰岩矿3093.28吨,被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同时被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罚款金额共计9.9758万元。
 
对此,郑维忠称,企业的二厂是有采矿许可证的,“三厂与二厂相隔一两公里,所以当时定的是越界开采而不是私挖滥采,而且违法所得没有达到10万元,不符合移送公安部门的条件。”
 
在此次处罚之后,针对远峰公司的监管,杨家庄镇政府有多项巡查记录。该镇政府一位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分别在6月20号、7月19号、8月20号,对远峰公司进行联合检查,每次都因越界开采等问题,对三厂的配电室、操作台和机器设备等进行现场查封。这一说法得到杨家庄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范箭飞的印证。
 
但29日上午,记者在三厂看到,一间原本被贴了封条的门敞开着,通过玄关进入,里间陈列着变电箱等设备。李杰山解释称,因为拆除装备和路面硬化需要用电,所以向镇政府工作人员口头申请后自行将封条撕下。
 
远峰公司早年曾被山西工商部门进行过处罚。网页截图
 
“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用电拆除设备,必须在我们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前述宋姓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汾阳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结束此次例行巡查监管后,当场向远峰公司提出整改意见:立即将违法安装的设备拆除,积极补办土地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此外,针对粉尘污染等问题,远峰公司在2018年7月25日,被汾阳市环保督查组发现“原煤遮盖不严、石料厂部分物料遮盖不严、部分皮带走廊未封闭、破碎机未配套抑尘设备”等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汾阳市环保局栗家庄中队长李竹田接受采访时称,早在2017年上半年,远峰公司就因“未批先建”被汾阳市环保局进行过5万元的处罚。
 
8月31日,记者在山西省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中查询发现,在2015年1月20日,汾阳市远峰高钙石灰工业有限公司就因税务问题,被吕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因税务问题进行处罚,并下达了《吕国税稽罚(2015)3号》处罚决定文书。2014年9月9日,该企业又被汾阳市环境保护局因环保问题,下达了《汾环罚字[2014]010号》环保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截止目前,除一厂正在扩大防尘装置外,企业该整改的都已整改完毕,所以目前来看不存在环保问题了。”在企业采访现场,李竹田如是向记者承诺。
 
(原题为《山西吕梁一企业被质疑越界开采 官方曾对其多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