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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领导贪污、受贿案公开审理! 70名党员干部到场观摩!


2024-08-19 10:37:19   阅读:10.1k+

为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作风观念,提升法治素养,8月15日上午,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晋城市某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某某贪污、受贿一案。晋城市纪委监委、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近70名党员干部到场观摩庭审。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担任高平市某乡镇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私自变卖该镇冬季集中供暖余煤,并将卖煤款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贪污罪;利用担任高平市某乡镇镇长、党委书记,晋城市某中心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招录考试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



庭审观摩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依次根据庭审规则严格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充分引导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证据采信、定罪量刑发表意见,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现场严肃庄重,程序规范有序。旁听人员全程认真关注庭审中的各个环节,以最直观的方式,清晰完整地了解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如何一步步沦陷于利益诱惑,最终背弃理想信念,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在最后陈述阶段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深刻忏悔和反省,表示愧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将好好接受改造,今后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同时对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原因及造成的后果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对被告人李某某任职期间作出的成绩予以肯定,但其随着职位升迁,在人际关系中逐步放松警惕、侵吞公款、钱权交易,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变成了自己谋利的工具,逐渐忘记了党纪国法、工作纪律和为民初心,从一名党的基层干部沦为违纪违法者。同时提醒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有准确的职责定位,勤恳的工作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深厚的职业素养,坚定的职业道德,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真正将服务人民融入血脉,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以高水准履职回应民众的期待。


审判长对本案作出庭审小结,表示职务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但被告人李某某仍然以身试法,说明在其内心未建立起廉洁奉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政府日常的政治纪律和警示教育置若罔闻,最终未能守住自己的底线,一步步走入犯罪深渊。这次庭审对于在场的每个国家工作人员也是一次良好的警示教育,大家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今后工作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廉洁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做好本职工作。要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植于内心,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也是鲜活的“教科书”。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既是审判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展示,也是一次生动的反腐倡廉警示活动,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搬到了庭审现场,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了解犯罪事实,聆听沉痛忏悔,真正起到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效果,强化了党员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庭审后参加观摩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今后会进一步严格履职,自觉抵制诱惑,守住底线和红线,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今后,我院将持续深化警示教育,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坚持把发挥审判职能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中秋节廉洁过节提醒



1.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6.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10.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注意加强自我约束,在日常和节假日期间不放松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树立“高线”,坚持从小事小节上严以修身,不断增强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政治自觉。



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