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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惜!山西籍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同志逝世,曾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三大支柱法律问世


2024-09-23 09:32:23   阅读:10.6k+

新华社消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同志,因病于2024年9月21日13时3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据《民主与法制》2019年报道,1925年,任建新出生于山西襄汾。1946年,聪敏好学的他考入北京大学化学工程系。北京大学,理想的摇篮,她不仅滋养了爱国、进步、科学、民主的思想,也孕育了无数叱咤风云的人杰英灵。然而,国破的屈辱却击碎了任建新科学报国之梦。

于是,在北京大学民主广场的演讲团里,有任建新激愤呐喊的声音……很快,任建新被选为北京大学学生会理事;不久,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8年8月,北京大学学生会全体理事遭国民党当局通缉。为迎接解放,保存革命力量,党组织迅速安排这批进步青年奔赴解放区。经过严格挑选,任建新被分配到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工作。此时,担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的,正是我党创始人之一的董必武。

一年后,新中国成立,周恩来担任政务院总理,董必武担任政务院第一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跟随着董老,任建新到政法委员会、中央法制委员会任秘书;后到国务院法制局任秘书。跟随着董老的奋斗理想,任建新将自己的人生之布,织补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上。

1959年,任建新来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方面的工作。1973年11月,任建新以观察员身份率团前往日内瓦,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召开的全体会议。作为历史上第一位正式访问WIPO的中国官员,任建新不卑不亢、大义正气之举,引起国际法律界的高度关注。

回国后,面对我国与国际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任建新立即给国务院写报告,明确阐述了要在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观点和理由,力主建立专利制度,并提出应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一系列建议。此后,在任建新主动推进和积极协调下,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法律——《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分别于1982年、1984年、1990年相继问世。

1983年,任建新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88年和1993年,又分别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期10年。1998年3月起,任建新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他是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另据临汾党史方志网消息,任建新是山西省襄汾县新城镇南庄村人。任建新始终关注着家乡的发展和变化。2002年4月26日至27日,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携夫人牛立志曾回到自己的家乡襄汾视察工作。2004年9月11日至13日,从全国政协副主席退下来的任建新携夫人牛立志又一次回到家乡襄汾,先后视察了襄汾县兴农路、襄汾中学、绿源公司、汾河牧草基地、有色金属公司、襄汾一小、平安广场。为新建成的襄汾中学教学大楼剪彩祝贺;在故乡新城镇南庄村,向村小学捐赠图书500册,捐赠电脑5台;在襄汾一小,捐赠了10台电脑和1000册图书,并观看了文艺表演。

中国政协网此前介绍,任建新,1925年8月生,山西襄汾人。1946年至1948年在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学习。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

1948年至1949年任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秘书。

1949年至1954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厅秘书,中央法制委员会秘书。

1954年至1959年任国务院法制局秘书。

1959年至1966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科长、处长。

1966年至1971年在“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后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1年至1981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处长、法律部部长。

1981年至1983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3年至198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

1992年至1997年任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7年至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8年3月起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

是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协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