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房地产利好政策一个接一个!
首套房贷、二套房贷利率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每一个都是实打实的为老百姓考虑,能够减少买房压力,同时节省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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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也跟进“出招”,积极释放楼市利好信号。
01-
9月27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归纳重点内容:
1)缴存职工购买已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直付购房款。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所购住房首付款的,应先行将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之外的自筹资金缴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大于所购住房首付款的,可全额用于直付购房款。申请人合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02-
9月27日上午,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印发了太原市《关于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并回答记者提问。
归纳重点内容:
1)新房源:“以旧换新”的新房源需要各个开发商积极参与配合,明确房源并公示;
2)优质服务:金融机构、中介机构,都要积极配合,尽全力服务市民;
3)老旧房源:旧房源由开发公司联合其他机构收购,然后可以改造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赁住房;
4)优惠政策: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可以享受中介服务费减免和最优的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对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适当上浮。
03-
昨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我总结了几个重点内容:
1、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
2、对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3、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引导首套、二套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水平附近,减轻存量房贷借款人利息负担。
紧接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很快做出回应,称“将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来源:疯狂太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