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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集团股权整合终收官:晋城国投、沁和能源成为主要股东


2019-01-05 12:54:51   阅读:10.2k+

 

 

 

来源:山西资本圈 经作者授权刊登 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

 

在迎来核心资产上市20周年之际,晋城知名国企兰花集团国有股权划转终于画上句号。

1月3日晚间,山西A股上市公司兰花科创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兰花集团已于2018 年12月29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国投”)成为兰花集团第一大股东,持有56.74%的股权,而兰花集团等待这一刻前后已历时五年时间。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作为山西省知名度颇高的市属煤炭国企,兰花集团于1997年9月由晋城市政府、高平市政府、泽州县政府共同出资组建,2005年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沁和能源联合中信信托以现金方式实现入股,中信信托实为沁和能源代持。

2006年5月,为加快组建晋城市地方煤炭集团,晋城市政府将所持股权划转至晋城国资委旗下的山西太行无烟煤发展集团,兰花集团股权结构为:太行无烟煤持股 33.79%、晋城市国土局持股22.95%、中信信托投持股 21.35%、泽州县国有资产管理处持股 8.39%、高平市国有煤炭资产经营公司持股6.86%、沁和能源持股 6.66%,而这个股权结构也为之后的股权大整合“埋下了伏笔”。

 

 

 

 

2013年12月,晋城市政府拟将山西太行无烟煤持有的兰花集团33.79%的股权划转给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拉开兰花集团股权整合序幕。2016年12月,晋城市政府再次同意将晋城市国土局持有的兰花集团22.95%的股权划转给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如若上述两笔股权转让完成后,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晋城市政府在兰花集团的唯一股权持有人。

 

不过,根据2013年8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文件要求:地方煤炭主体企业需变更其股权结构,引起企业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要由所在县、市政府同意并逐级上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所以上述两笔股权转让迟迟未完成转让。

2017年7月,晋城市政府在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并由晋城市经信(国资)委独立行使出资人职责,成为晋城市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晋城市国有股权的管理主体,截至2017年末晋城国投资产总额为480.9亿元,净资产为190.5亿元。

 

 

 

 

(晋城国投旗下企业)

 

而在晋城国投成立后,兰花集团国有股权划转也进入“快车道”,2018 年4月山西省省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由原则同意晋城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兰花集团控股股东变化相关事项,2018 年12月兰花集团完成上述国有股权划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晋城国投正式“入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伴随兰花集团国有股权的整合,近年来沁和能源集团也一直尝试解除中信信托的代持关系,而在晋城国投成为兰花集团第一大股东后,沁和能源集团也成功将中信信托所持 21.35%的兰花集团股权转至旗下,并以28.01%的股权成为第二股东。

 

 

晋城国投对此次股权整合表示,通过本次划转,实现了晋城市国资委对下属公司国有股权的集中控制和统一管理,充分利用好上市公司资源平台,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资本实力,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山煤国际副总经理郝小平辞职 年薪为23.14万元

 

挖贝网 1月4日消息,近日山煤国际(600546)董事会于2019年1月2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郝小平的辞职申请。辞职后郝小平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据挖贝网了解,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公司原副总经理郝小平由于已届内退年龄,特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2017年披露财报显示,郝小平2017年税前年薪为23.14万元。

山煤国际表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郝小平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据挖贝网资料显示,山煤国际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煤炭生产业务、煤炭销售和物流业务、非煤贸易业务。

山西:民营中小微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50万元

 

新华社太原1月3日电(记者魏飚)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提出对当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目前,山西省中小微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约1000家,仅占全省25.56万户中小微企业总数的0.39%,绝大部分的中小微企业依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还是家族制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是山西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和具体措施。

根据新修订的方案,山西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拟改制企业后备资源库,对于有股改意愿并且具备股改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纳入后备资源库,帮助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企业向符合股改条件方向发展。同时,山西各市也将结合本地区企业股改和上市实际需要,进行政策宣讲、问题研讨等,帮助企业推进股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