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世界晋商网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晋城银保监分局对晋城银行及该行两名员工做出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晋城银行因违规对外投资、违规贷款、理财业务不规范,晋城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对晋城银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0万元,对两名员工刘铭、王雷利给予警告处分。
资料显示,晋城银行原为晋城市城市信用社,2011年4月8日更为现名。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世界晋商网注意到:晋城银行曾多次受到银保监局处罚。今年六月因为违规绕道,晋城银行被罚50万!
据山西省银保监局官网显示
晋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泽宇、徐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泽银保监罚决字〔2019〕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泽宇、徐磊
单位
名称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贾沁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通过同业授信并绕道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资金,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对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五十万元,给予张泽宇、徐磊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晋城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年6月10日
晋城银行的前身是晋城市城市信用社,2011年4月更为现名,下设晋城分行、太原分行、朔州分行、运城分行、吕梁分行、忻州分行、晋中分行、长治分行,大同分行,从业人员2200余人。截止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875.3亿元,吸收各类存款510.68亿元,净资产逾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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