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晋商网讯】4月24日,记者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批发市场,加强对酒类批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重新修订出台了《山西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发证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酒类批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将有所提高:在省辖市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100万元以上,还需拥有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场所和50平方米以上的仓储场所。 酒类批发市场亟待规范运行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酒类批发是酒类监管的重要环节,批发企业的规范运行是确保酒类市场稳定发展的关键,而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我省酒类批发市场准入门槛低,部分市、县许可证发放把关不严,导致酒类批发企业过多、过滥。另外,有的酒类批发企业虽然领取了许可证,但是不按规定年检、换证,甚至售卖假酒,有的地方还存在无证批发、恶性竞争、市场无序等问题。此次修订出台《山西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发证办法》,就是为了加强对酒类批发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全省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包括连锁集团公司、酒类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等,都必须依法办理《山西省酒类批发许可证》。 酒类批发企业准入有了“硬杠杠” 据介绍,此次修订、出台的《山西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发证办法》,首先对我省不同地区从事酒类批发业务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省辖市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1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要达到40平方米以上,且仓储面积要达到50平方米以上;在县级市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5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要达到30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要达到40平方米以上;在县城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3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要达到25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要达到30平方米以上;在乡镇及集贸市场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2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要达到15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要达到20平方米以上。 需有专业人员和健全管理制度 此外,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企业还需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专业人员必须熟悉酒类商品的保管、储存常识;熟悉酒类感官、理化、卫生三大指标的各种标准;掌握鉴别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经酒类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酒类经营人员资格证书》等。管理制度明确从事酒类批发须设有总账、明细账、商品账、采购账、保管账等,账目和报表要能如实反映经营状况,采购账应保证采购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须设有《酒类流通随附单》台账,详细记录所购销的每一批次酒类商品的来源、去向、数量、随附单号码、金额等,并保留底联备查。 酒类批发许可证三年换发一次 《办法》还对我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审核发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企业申请的许可证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3月份。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每三年换发一次。经营者逾期不年检、换证的,由当地酒管部门吊销酒类批发许可证,取消批发资格。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开始实行《山西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发证办法》后,一大批规模较小或管理不健全的酒类批发企业将退出市场,更多的连锁集团公司、酒类生产企业将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有实力的批发企业将在一个更为健康的市场环境中发展。商报记者 梁丹 来源:山西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