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我省国地税机构分设24年来,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积极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在维护国家税收安全、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下一步,各市、县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