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18〕87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有关规定,太原恒山勘察院等13家企业(附件)不再具备现有资质条件,拟撤回以上企业相关资质。现将以上拟撤回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至7月26日,请企业属地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若有异议,请于7月26日之前提供有关材料,由属地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我厅市场处。公示期满后,我厅将依规定撤回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人:王赟 郝胜利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