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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大知名教授宋瑞卿再次重磅发声:生意与正义,哪个优先?


2024-08-05 16:38:07   阅读:19.7k+



某日,随某机构到某律所学习、调研,因不懂法律,故不敢乱言。闲聊中,有几个问题试而问之——

1.社会要律所干什么?社会分工赋予每一组织以独特的使命,比如:军队的使命是保卫国家,警察的使命是维持治安。律所的使命是什么?进而,衡量律所好坏的,是自身业务的增长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个社会有两种组织是很特殊的——医院和律所。医院的生意好了,说明社会病了。律所的生意好了呢?说明了什么?

2.平时没事干的时候,喜欢胡乱看一些东西,知道了英国曾经经历过“光荣革命”,使“王在法下”。我们呢?几千年的中国,都是法在王下,是为“王法”。今天呢?权在法上还是法下?

3.法律人还有法律精神吗?还追求公平正义吗?我在大学里,知道大学里已经没有多少人追求真理了。一个社会,如果教师不追求真理,律师不追求公平正义,这个社会会成为什么样的社会?

4.在推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立的过程中,法律人的贡献是什么?面对前两年的疫情封城、今天的追税等重大社会事件,面对拆迁、城中村改造、营商环境等诸多社会问题,法律人的声音在哪里?作为是什么?

5.法律的调节范围、边界到底在哪里?诸如“凉皮里面拌黄瓜丝”、“商店内外贴招贴画”、“乡村路上骑摩托车”等事项,是不是需要法律来调节?这些法律、法规的合理性究竟体现在哪里?法会不会成为某些部门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

6、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矛盾的情况如何处置?比如前几年搞“山西药茶”,讲“茶的味道,药的功效”,但法律规定食品是不能说功效的。再比如:中央和地方文件都大力鼓励发展功能食品,但法律规定功能食品不能宣称功能,哪怕你研究证明了的也不能,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7、法律如何被信仰?法律为什么不能被信仰?能被信仰的,是恶法还是良法?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人民是为法律服务的?

8、智能化时代,对律所提出的挑战是什么?作为头部律所,如何带领行业走向前进?就像当年的三聚氰胺,当生意与正义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如何选择?是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还是为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以此求教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