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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了!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要来了


2019-12-25 00:28:31   阅读:10.2k+

2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其中明确,在太原市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国务院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复制推广前三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探索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根据国务院部署,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按照试点要求,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尽快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